假日 名称
国家法定节假日
纳税申报期限
放假天数
放假时间
顺延天数
申报期限
1月
元旦
1天
1日
无
1日至15日
2月
春节
6天
1日-6日
6天
1日至21日
3月
无
无
无
2天
1日至17日
4月
清明节
3天
5日-7日
3天
1日至18日
5月
劳动节
3天
1日-3日
4天
1日至19日
6月
端午节
2天
1日-2日
1天
1日至16日
7月
无
无
无
无
1日至15日
8月
无
无
无
无
1日至15日
9月
中秋节
3天
6日-8日
3天
1日至18日
10月
国庆节
7天
1日-7日
7天
1日至22日
11月
无
无
无
2天
1日至17日
12月
无
无
无
无
1日至15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109条: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;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数顺延。本表中法定节假日指除周六、周日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,放假天数指调休后的休假天数。
备注:1、1-3月为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期、查帐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、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款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。 2、1-5月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 3、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征期含按季申报缴纳的税费。 4、对单税种有特殊规定申报期的,在其申报期基础上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109条规定进行顺延。